关于公布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6-10 16:05:00 来源:渭城区人民政府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规定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过推荐、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11名。
现予公布。
附件: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1人)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陕公网安备610404020001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