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6-00575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2026-07-29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区粮仓防爆、照明、监控、通风及配电设备安全提升改造项目备案申请报告》文件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项目符合《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规定,同意备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有限公司库区粮仓防爆、照明、监控、通风及配电设备安全提升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7-610404-04-02-532016)。
二、项目建设地址:咸阳市渭城区东风路陕西省储备粮咸阳直属库有限公司粮仓及必要的附属区域。
三、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提升改造仓内防爆灯具430盏(套)、四防摄像头53个、配电箱(304不锈钢)及附属线路190套、防爆轴流风机及附属材料172台、配套线缆约3090米、配套钢管约3090米等,在建设过程中与系统运行、安全和维护相关的其他附属设备。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268.566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五、项目建设年限:2026年12月至2027年11月。
六、如需对备案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请根据本备案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加快项目实施。
八、本备案文件的有效期为2年,自通知之日计算。项目自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单位如果决定继续实施该项目,应当通过在线平台作出说明或者书面形式报送我局;如果不再继续实施,应当撤回已备案信息;既未作出说明,也未撤回备案信息的,本备案文件自动失效。
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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