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933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引导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大气污染治理工作,切实有效提升烟花爆竹禁售禁放治理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渭城区违规销售存储烟花爆竹有奖举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
渭城辖区以及周边毗邻区域内,有下列行为的:
通过直送、网络、流动销售烟花爆竹和违规存储烟花爆竹的行为。
二、举报保护
参与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要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隐私,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否则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部门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举报方式
公众可将举报问题的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线索,通过扫描微信二维码或拨打电话(029-33287686)进行举报,也可到渭城区攻坚办实名举报。

四、奖励发放与领取
1.奖励金额。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经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的,一次性给予举报人3000元现金奖励。同一线索由多人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多人举报,但对于案件有不同帮助的,酌情分别给予奖励。
2.奖励领取。举报人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明在渭城区攻坚指挥部办公室308室领取奖励,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特此公告。
咸阳市渭城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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