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5年12月22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5-12-22 15:45:48
来源: 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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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40160155571/2025-01250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渭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12-22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2月22日—2025年12月26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3188701

邮    箱:wcxzspj33188075@163.com

通讯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邮    编:712000

项目名称:长庆石化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省咸阳市渭城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现有厂区内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

环评单位:陕西阔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在长庆石化公司厂区内新建一套含油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规模为400m3/h。配套建设加药间、变电所、臭氧制备间、氧气增压设施等。新建3座污泥浓缩罐及2座污油罐。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和措施:

1、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改造后的废气统一依托现有RTO系统集中处理,与原有污水处理场废气系统相比较,改建后设备多采用钢结构设备,储罐类设备均设有氮封设施,密闭性好,仅在进、出水量、工作环境温度等变化的情况下有少量废气排放,生化设施采用臭氧流化床,氧利用率高,废气量得到大幅度降低。符合《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要求。

2、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主要依托新建含油污水处理系统和现有回用水系统来处理废水。经处理达标后的尾水直排进入渭河,预测出水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0-2015)及《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要求。

3、做好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设备运转噪声,其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预测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敏感点处噪声监测结果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污泥、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及废滤膜等,依托现有污泥处理系统+污泥干化系统等措施处理后交由有资质公司清运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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