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25年03月0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时间: 2025-03-04 16:06:47
来源: 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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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182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发布机构 渭城区人民政府
公开日期 2025-03-05 有效性
主题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03月05日—2025年03月11日(五个工作日),公众可以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书面意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9-33188701

邮    箱:wcxzspj33188075@163.com

通讯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邮    编:712000

项目名称: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地热井项目

建设地点: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院内(咸阳市文汇东路16号)

建设单位:陕西华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

环评单位: 西安泽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新建地热井一眼,建成后约占地10平方米,留检查井两个。铺设与原有井之间连接管道(DN150)500米及其他附属设施,达到一采一灌标准,两井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将交替使用。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强化运营期废气治理措施。项目施工期应严格参照《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行动方案》、《咸阳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等文件要求进行文明施工、绿色施工

2、严格落实运营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施工期钻井废水排入井场防渗泥浆罐中用于配制泥浆,循环使用,钻井结束后与废弃泥浆一起固化处置本次地热生产井抽水试验阶段,抽出来的水用于供暖后,随后经回灌系统回入回灌井管道试压水中主要污染物为SS,水质较清,废水产生量较小,用于场地及周边道路绿化降尘洒水;项目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公共卫生间收集后排放。项目施工期较短,废水产生量较小,对环境影响较小。

3、做好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各类泵体等噪声。在采用低噪声设备,设备基础减振、泵体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后,预测计算结果分析,换热站噪声贡献值较低,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要求,项目对周围声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

4、加强固体废弃物管理。项目生产井井口旋流除砂器主要去除水中的砂,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于修路;项目换热尾水经过滤器过滤后再经回灌加压泵进入回灌井回灌。过滤器的滤芯需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定期更换,更换量约0.1t/a,由固废专业公司进行处置;项目采暖系统软化水装置为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由于项目采暖系统补水量较小,钠离子交换树脂处理水量较小。经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5年版)》,更换的废离子交换树脂不属于危险废物,由固废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废均得到合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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