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232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2025-03-19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了进一步提升环评工作审批成效,增强公众对环评审批工作的信任,减少因环评真实性存疑引发的环境方面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从以下几个方面落实2024年度生态环境事项清单,确保环评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2024年度审批的环评报告表全部按照以下工作制度进行,未出现投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
一、执行三次公示制度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和省级、市级相关规定,我局以渭城区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公示媒介,对环评审批过程中的三次公示:受理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拟审批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批公示(不少于7日)进行发布公开,接收社会公众参与监督。
二、推行线上审批制度
环评申报、审批全面纳入《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统一申报和审批系统》,实现环评审批信息及时、规范和完整汇集。
三、落实专家随机抽取制度
为确保环评评审的公平、公正性,依托《全国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专家库》,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类别抽取相应专业的专家参加环评论证工作。涵盖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相关领域且具有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专家,包括高校教授、科研机构研究员、资深环评工程师等。
四、召开环评论证会议制度
通过论证会议,将专家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进行梳理,环评编制单位按照专家论证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成后重新提交给专家进行复核,确保环评报告质量符合要求。
五、执行审管分离、信息推送制度
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和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为目标,遵循“权责明晰、分工协作、高效便民”原则,构建审批与监管相互分离、信息共享。我局在环评完成审批后,将审批信息推送至区生态环境分局,以便于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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