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致全区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时间:
2024-07-05 08:44:00
来源:
渭城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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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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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104020160155571/2024-01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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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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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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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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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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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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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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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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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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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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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盛夏已到,暑假将至。为了持续巩固和提升我区“双减”工作取得的成果,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有效减轻家长经济负担,有力保障您和孩子合法权益,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愉快、充实而有意义的暑假。渭城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温馨提示如下: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过于依赖、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不可取。请广大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对孩子保持合理学业期许,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尊重孩子的兴趣和好奇心,将孩子的权利摆在恰当的位置。家庭教育为教育之源,是一切教育的基础,您的教育行为将对孩子今后的成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希望您能以正确科学的教育观念,履行好家庭教育监护人主体责任,全力维护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好习惯成就好未来。广大家长朋友要注重孩子学习兴趣的引导、学习能力的培养、独立思考习惯的养成、创新意识的激发,帮助孩子合理安排假期学习、居家生活、体育锻炼和劳动实践规划,督促孩子每日按时作息、坚持阅读、运动、参与家务、适当使用手机等电子产品,促使其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提高自我管理能力,为孩子成长成才和幸福人生奠定坚实基础。暑假期间,任何培训机构不得面向学龄前儿童及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全体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家长在暑假期间应抵制各类学科类培训。请广大家长朋友们拒绝参加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和夏令营等名义开展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以非学科类名义和托管机构组织的学科类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违规组织的各类培训活动;自觉抵制在小区内、居民楼内、酒店内、自建房内以“一对一”“一对多”“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等形式隐形变异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对于非学科类培训,请根据孩子自身实际、意愿,合理选择,适度参加。我们提示您,应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社会信用良好、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培训机构时,一看机构是否取得有效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工商营业执照;二看从事培训的教师是否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职业技能证书;三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有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四看线下培训时间是否不晚于晚上8:30,且不留书面作业;五看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条件及安全管理是否规范,切勿选择开设在居民住宅、厂房、自建房或者房屋质量、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等方面存在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在为孩子选择参加培训时,要在教育部推出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APP进行选择机构、选课、购课、缴费、消课,APP可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https://xwpx.eduyun.cn“帮助中心”进行下载安装使用。根据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请您通过线上形式缴纳费用后务必索取正规收费票据,切勿片面贪图各类充值优惠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费用,一个培训周期结束需要继续参加培训的,请勿在本门科目剩余20课时前或新课开始前1个月缴费,避免出现“退费难”和“卷钱跑路”等情况造成经济损失。在您和孩子确定要参加校外培训时,请您及时与确定的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切勿和培训机构进行口头约定,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若您发现无证照开展培训活动,隐形变异开展学科类培训活动、超范围开展培训活动、超标准收取费用、规避监管平台操作、不规范签订培训服务合同,过度和虚假宣传、聘请无资质人员从教,在职教师参与培训或组织和从事有偿家教、诱导和迫使学生参加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为您和孩子维护良好的校外教育环境。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违规收费):029-33157061渭城区文化和旅游局(体育艺术类):029-33188171
渭城区“双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