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909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5年第13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10-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2025年第13号
近期,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调味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豆制品、水果制品等8大类食品74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3大类7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重金属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及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问题
1.咸阳市渭城区浩宇干菜调料店销售的大头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渭城区恒恒娃干菜粮油店销售的大头菜,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咸阳市渭城区浩宇干菜调料店销售的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渭城区任乐干菜店销售的榨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渭城区浩宇干菜调料店销售的粉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 ,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4.咸阳市渭城区恒恒娃干菜粮油店销售的玫瑰菜,日落黄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1.咸阳市渭城区天家乐超市销售的紫长茄,噻虫胺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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