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905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5年第12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10-16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2025年第12号
近期,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2025年全市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方案,依据广大消费者票选结果,组织对食用农产品、豆制品、调味品3大类食品12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调味品1大类1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咸阳市渭城区冯小伊百货店销售的精制盐(海藻碘),碘(以I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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