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838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5年第10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5-09-10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2025年第10号
近期,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肉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饮料等15大类食品76批次样品进行了专项监督抽检,其中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2大类6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重金属污染问题及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1.咸阳市渭城区祥宇食品店销售的椒盐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渭城区祥宇食品店销售的多味西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咸阳扬启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香砂,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1.咸阳市渭城区任乐干菜店销售的山奈,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2.咸阳市渭城区任乐干菜店销售的黄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3.咸阳市渭城区任乐干菜店销售的草蔻,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咸阳市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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