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6-00492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2026-06-10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规定文件精神,为有效保护和传承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和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经过推荐、申报、评审、公示等程序,确定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11名。
现予公布。
附件: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名单(共11人)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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