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授予杨洋、孙冠军、邹虹建同志咸阳市 渭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时间: 2025-09-18 10: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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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6104040160155571/2025-01165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咸渭政发〔2025〕7号 发布机构 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开日期 有效性
主题词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2025326上午咸阳湖景区发生一起落水事件,杨洋孙冠军、邹虹建不顾个人安危先后跳入冰冷的湖水中,凭借过人的勇气和大无畏的精神最终合力将落水者救上岸。经过心肺复苏后,溺水者慢慢有了意识,大约三分钟后,救护车赶到现场,医护人员迅速将其送往医院继续抢救。经市中心医院48小时全力抢救,落水者生命体征于328日恢复平稳,目前已脱离生命危险

杨洋、孙冠军、邹虹建的见义勇为行为,保护了他人生命安全,为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凝聚社会正能量,推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大力倡导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区政府决定,授予杨洋、孙冠军、邹虹建同志渭城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各5000元奖金奖励。

区政府希望,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要珍惜荣誉,继续发扬匡扶正义、无私奉献的见义勇为精神,积极传播社会正能量,在工作生活中立足岗位争取更大的荣光。区政府希望,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要积极学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事迹,学习他们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英雄气概,学习他们无私奉献、舍己为人的可贵品质,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正道,勇于奉献,凝聚合力,为深化平安渭城、法治渭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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