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城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3-06 18:00:00
来源: 渭城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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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4-00933 主题分类 司法
文号 咸渭字〔2023〕16号 发布机构 渭城区
公开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主题词


咸渭字〔202316                            签发人:田地


中共咸阳市渭城区委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渭城区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和瞻仰延安革命纪念地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全面落实中、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为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深化改革,着力规范行政行为,强化行政权力监督,不断提升行政管理效能,全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工作体系。及时调整了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委员会办公室、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召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2次和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会议1次,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会议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精神,全面安排推进各项工作。建立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把法治建设工作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落实政府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主要领导亲自部署,亲自把关,把规范政府决策、政务公开、行政执法、普法教育等政府行为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制定完善了法治建设规划与方案,印发《法治渭城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渭城区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渭城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渭城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各项工作延伸到基层,确保全区经济社会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

(二)依法全面履职,优化提升治理效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4.7万余项,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8%。实施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一事联办”集成改革,梳理“容缺受理”事项85项、“一事联办”事项27项、“跨区通办”事项97项,政务服务质效大幅提升。全面推行“即时办结”服务改革,创新推出“企业开办+公章刻制+银行开户+税务微厅”一站式政银合作服务新模式,将银行“搬进”政务大厅,即时办结更为高效。聘请13名政务服务社会监督员,完善政务服务评价体系,群众满意率达98.3%。

(三)推进依法决策,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按照《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规定。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制定出台《区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全部落实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充分体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实行区司法局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制度,对会议的每项议题进行合法性审查。坚持涉权涉法文件“逢文必审”,对以区政府、区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涉法类文件均进行了合法性审查。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依照《渭城区人民政府合同审查管理办法》规定,严格对合同内容、形式进行审查,签订后进行归档管理;以部门、街办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经其法律顾问审核后方可签订。2022年共审查备案以区政府名义签订的合同7件。

(四)加强执法监督,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强化执法质量。扎实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严格执行《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对全区各街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评估工作,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证件“重审批、轻监管”的问题。共梳理行政执法证件906,今年我区各行政执法人员均获得“绿牌”资格。二是强化执法评估。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2022年6月至8月,由区委依法治区办、区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区政府法律顾问团组成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小组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小组对全区各街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2022年9月,召开渭城区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工作推进会,通报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结果,对发现问题现场提出反馈意见,确保剖析到位,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执法培训。组织全区各街办、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进行集中培训,提升了参训单位对《行政处罚法》修订部分的掌握和领会,为规范行政执法打下良好的基础。各街办、各行政执法部门也自行组织相关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强化执法监管。将全区各类执法主体纳入到行政执法监管平台,督促各执法部门在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开展线上执法,执法数据录入,强化线上对执法机关监督作用,线上执法综合监管实现了从无到有。五是强化执法保障。加大财政投入和保障力度,将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经费、行政机关履行执法职责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进一步改善了执法条件,提高了执法能力。

(五)严格文件审查,深入开展清理工作。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做到逢文必审,及时反馈修改意见,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性。2022年法制审核以区政府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的法律意见。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限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梳理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清理结果已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六)加强行政复议,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渭城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全区行政复议案件集中至区人民政府统一管辖。成立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为行政复议案件提供参考意见。积极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切实解决了行政复议“告状难”问题,在审理案件同时做好申请人思想稳定工作。全年共收到复议申请6件,已审结作出决定6件。认真应对涉及政府的各类诉讼案件,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在涉及政府的诉讼案件中,积极依法应对,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2022年已处理涉及区政府的应诉案件共35件。同时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全区各街办、各部门普遍聘请了法律顾问,在行政复议、诉讼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参考意见,有效促进了各项工作的法治化。  

(七)强化“八五”普法,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紧紧抓住“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这个关键,建立健全各街办、各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职责、夯实任务,在全区形成上下一体、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制定了《2022年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对全年普法工作及其他各项普法工作作了具体安排,同时下发了《咸阳市渭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及《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结合“法律七进”、“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与法同行法治宣传进万家”、“开通法治宣传直通车便民服务群众零距离”和“12.4”宪法宣传日、宣传周等专题活动,大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等为主要内容的法治宣传活动。全年共开展宣传活动52余次,设置广告牌26块,展出展板40块,张贴宣传海报200余张,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000余份,播放宣传片80余场次,短信宣传20余万次,法治讲座、现场咨询等50场次,受教育群众达30余万人次。2023年1月我区渭阳办望贤路社区被司法部、民政部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

(八)发挥调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组织名称和工作印章,落实场地和充实人员,对全区318余名人民调解员进行岗前培训,合格后编入渭城区人民调解员库。积极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社会公信力。截至目前共建成56个社区调委会、4个街道调委会、4个行业人民调委会,推选法律明白人285人,其中4人获得省级表彰、6人获得市级表彰。二是做好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组织开展“矛盾纠纷大化解 喜迎党的二十大”专项活动,成功调解各类纠纷227件,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和谐稳定的作用,全力打造新兴办“三室联动”、文汇办“永奇调解室”等特色品牌,推动基层矛盾调解有速度、有准度、有温度。三是健全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体系,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召开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座谈会,推动建立起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加强执法部门与法院的联络沟通,推动法治营商环境持续改善。

二、存在的不足

我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短板和弱项:一是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和发展不平衡,基层法治建设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与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专业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仍需进一步推进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工作,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统筹谋划,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建设考核“指挥棒”作用。

(二)持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坚持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持续优化督查方式方法,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监督协作配合机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督察与纪检监察、检察等监督力量的联络互通,形成依法行政监督合力。

(三)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按照省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构建统一、科学的行政复议体制,完善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打造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的行政复议队伍。

(四)持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加强人民法院与区政府职能部门交流互动,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持续提高出庭应诉率、降低案件败诉率。

(五)持续健全完善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行政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力量,促进各种纠纷解决方式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和全面发展,推动各种纠纷解决机制的组织和程序制度建设,推动上下联动、左右协调的矛盾纠纷一体化多元化解机制发挥实效。

(六)持续抓好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加强法治培训,邀请相关专家进行现场授课,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全面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业务素质。

(七)增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透明度。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及时公开行政行为的法律政策依据、具体的办事程序及工作开展等情况,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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