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5-0084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2025-09-1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维护法治统一,着力为我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根据《陕西省司法厅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通知》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对我区2024年12月31日之前以区委(区委办)、区政府(区政府办)名义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渭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一、本次共清理区委(区委办)、区政府(区政府办)行政规范性文件62件,清理结果均为宣布失效,由实施部门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政策实行动态管理。
二、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实施部门应当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情况进行评估,需继续执行的,向区政府提出延长有效期的申请;需重新制订发布的,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执行。
三、各街道办事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区直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党组织,自行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
咸阳市渭城区司法局
2025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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