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6-00561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 公开日期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日期为2026年7月20日-2026年7月26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29-33188701
邮 箱:wcxzspj33188075@163.com
通信地址: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邮 编:712000
批复文件名称:咸阳市渭城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长庆石化公司催化原料预处理设施安全隐患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文 号:咸渭行审字﹝2026﹞167号
发文时间:2026年7月20日
7.20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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