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594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4-2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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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全称: |
咸阳市渭城区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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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3318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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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
331881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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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vcanjian@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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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712000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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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
咸阳市渭城区文林路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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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职 责 |
(一)贯彻执行中省市区有关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全区应急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全区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落实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编制区级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专项预案,指导各街道应急预案编制,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完善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区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渭部队及社会救援组织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各街道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依法负责全区消防管理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十)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部门和各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行业、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以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十三)依法组织指导全区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四)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负责应急救灾物资统一调度。 (十五)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等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六)负责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备案工作,依法开展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等工作。 (十七)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防灾减灾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管理和协调区地震监测中心。区地震监测中心及时将有关地震监测情况向区应急管理局报告。 (十九)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二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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