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5994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4-0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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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渭城区医疗保障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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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9--33188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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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029--33188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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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 |
ybj33188050@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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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712000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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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渭城区行政中心320号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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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
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区委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医疗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医疗保障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组织实施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计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落实上级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 (四)组织实施上级规定的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承担医保目录准入相关工作。 (五)按照上级制定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 (六)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七)负责全区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合作交流。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职能转变。区医疗保障局应完善我区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确保医保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十)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区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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