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5938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5-06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单位全称:咸阳市渭城区审计局
电 话:33188182
传 真:33188182
投诉电话:33188182
邮 编:71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地 址:咸阳市文林路渭城区行政中心三楼
主要职责:(一)执行国家审计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
(二)向区政府、咸阳市审计局报告审计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督促被审计单位的整改。
(三)直接进行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区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2、区直各部门财务收支和事业单位及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
3、街道办事处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 对街道办事处财政财务收支进行经常性的监督,必要时也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4、对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5、对经济责任、关系民生的资源能源、环境保护和社会保障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职责。
6、重点建设项目预算执行和竣工决算。
(四)向区政府提交区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区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五)根据区委组织部的委托,组织对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区审
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
(六)配合、协助有关部门查处经济案件。
(七)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组织开展审计专业培训。
(八)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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