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4040160155571/2024-00616 | 主题分类 | 食品药品监管 |
| 文号 | 2024年第11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人民政府 |
| 公开日期 | 2024-12-02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2024年第11号
近期,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食糖、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等12大类120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调味品1大类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咸阳市渭城区选王杂粮店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咸阳市渭城区光华干菜批发部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咸阳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已由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
渭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