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595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4-11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单位全称:咸阳市渭城区教育局
电话:33188581
传真:33188581
投诉电话:33188583 33188581
电子邮箱:wcqjyj@126.com
邮编:7120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地址:文渊路中段38号文林学校大门向东100米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教育方面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区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三)指导全区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指导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四)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学前教育,制定基础教育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及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基本文件,规范办学行为。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加强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指导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教学设备建设工作,提高职业教育的办学水平和办学效益。负责成人教育工作。
(六)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校经费保障机制的实施工作,编制下达教育经费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与实施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经费、教育基建投入计划;监督管理教育专项经费;实施家庭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
(七)主管全区民办教育工作。制定全区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负责民办教育学校宏观管理和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民办教育学校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统筹规划全区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校长的管理、选聘、任用、交流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承担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区内教师的调配;负责全区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九)负责组织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学籍管理和毕业证发放工作。
(十)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划、规范和标准,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教育教学研究机构承担国家、省、市重大教育科研项目。指导全区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和学生贷款审核及上报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
(十四)依据《国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机关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面向社会公开有关政务信息。
(十五)负责学校稳定工作和安全教育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十六)负责教育宣传工作和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工作;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综合指导全区各类学校和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
(十七)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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