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594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4-29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 单位全称: | 咸阳市渭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
| 电 话: | 33188650 |
| 投诉电话: | 33188650 |
| 电子邮箱: | fgj33188650@163.com |
| 邮 编: | 712000 |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工作日) |
| 地 址: | 咸阳市文林路9号渭城区行政中心 |
| 单位职责: | (一)贯彻中、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人口、物价、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定相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区内外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重大经济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报告。 (二)负责监测全区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研究分析运行、总量平衡和产业安全等重大问题并提出宏观调控建议,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矛盾和问题,组织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 (三)拟定产业发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参与拟定财政和土地有关规范性文件,综合分析全区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监督检查产业政策的执行情况。 (四)负责统筹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研究经济体制改革有关问题,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和实施,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和改革试验区工作。 (五)拟定固定资产投资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外资项目;指导协调全区项目招投标工作;统筹安排中、省、市、区财政性建设资金;承担区重大项目促进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负责全区经济结构战略调整,组织落实综合性产业发展相关政策,协调解决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七)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粮食、棉花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工作。 (八)参与拟定有关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健、民政等发展的规范性文件,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九)负责全区节能综合协调工作,拟定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制度、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十)组织拟定区域发展规划和重大规范性文件,负责区域经济协作统筹协调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区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并协调实施,研究提出我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性规定。 (十一)组织落实价格调控目标,建立价格协调机制,完善价格监管措施,增强价格调控能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价格工作,建立健全价格服务体系。 (十二)拟订全区粮食调控、总量平衡及粮食流通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区级储备粮油的建议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国有粮食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粮食应急预案并提出启动建议。 (十三)贯彻执行中、省、市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监督管理粮食收购、储存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指导全区粮食仓储体系建设和监督管理;组织安排和协调保障部队、灾区库区移民和缺粮贫困地区粮食供应。 (十四)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组织实施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储备、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管理全区粮食(含食用油,下同)、棉花、食糖储备,负责区级储备粮棉糖行政管理。研究提出区级储备粮棉糖规模、总体布局以及收储、进出口总量计划建议,管理区级储备粮棉糖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的科技进步工作,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全区粮食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 (十五)承担区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任务,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组织拟订国防动员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编制涉军以外国防动员行动方案计划;统筹推进国防动员重大项目和专项工程,协调解决跨领域跨地区跨部门国防动员重大问题,承担交通战备的综合协调和督导落实任务;统筹指导行业部门推进战略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协同推进网络信息、科技、装备、舆论战心理战法律战和新型领域等国防动员力量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建设;协同军事机关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组织对国防动员重大规划、年度计划、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工程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对区国防动员委员会有关成员单位落实国防动员任务情况开展考核评估;承担人民防空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等职能;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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