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00014349116104020160155571/2022-014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渭城区 | |
| 公开日期 | 2022-05-05 | 有效性 | |
| 主题词 | |||
单位全称: 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
电 话: 33157928
传 真: 33157928
邮 编: 712000
地 址: 咸阳市抗战路三十八号
办公时间: 8:30—12:00 14:30—18:00(工作日)
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法律、法规、政策,草拟全区财政预算、地方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方面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并按规定报请批准后监督执行。
二、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拟定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发展计划;编制并组织执行公共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和其他预算;检查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年度决算。
三、管理全区地方税收和其他收入,并负责地方税政管理;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核申报地方税收的减免工作。
四、负责管理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区财政直接掌握分配的科技三项费和支援农村生产支出;负责对区级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五、负责管理全区工交、商贸、农业、文教、卫生、科学等事业费,管理区级机关的行政经费、区级公检法司经费等。
六、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计划的管理;负责区级机关土地、房产、设施和办公设备的配备、调拨、清查登记、监督检查;制定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检查。
七、负责监督管理国家拨给的扶贫资金等专项资金的使用。
八、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管理罚没收入和其他应当上缴本级财政的收入,安排罚没财产的拍卖处理工作。
九、统一管理政府内外债务;管理世界银行对全区贷款项目的财务工作。
十、执行国有资本金基础管理的方针政策、改革方案、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组织实施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负责产权纠纷调处和国有资本金的统计分析,指导财务评估业务。
十一、管理区级财政社会保障支出;拟定全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
十二、管理全区会计工作,负责会计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审核报名工作。
十三、负责对各办事处和区级各部门财务活动及财税政策执行情况等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
十四、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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