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渭城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 ,压实“三个责任”,健全“四项机制”,落实“五个制度”,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法治各项工作,现将全年法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压实“三个责任”
(一)压实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依法行政第一责任。2025年分局以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落实周例会学法制度,共开展各类集中学习40余次,开展干部职工旁听网络庭审活动1次,讲党课4次,廉政教育基地参观学习2次,组织观看爱国主义电影2次,警示教育片6次,学习讨论多部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述法制度,将提高“关键少数”法治意识作为法治政府建设一项重要任务,常抓不懈。
(二)压实执法人员工作责任。锚定“讲业务、大练兵”目标,依托部级专业培训、省厅生态环境大讲堂、市局业务课堂和每周科室中队轮训构建垂直“四级培训”,持证人员教育培训全覆盖且学习时长满足60小时,开展无人机执法培训1次,每年组织1次对干部职工的考核评议,一线实践能力显著提升。
(三)压实企业守法治污主体责任。坚持将普法服务和警示教育相结合,面向企业大力宣讲解读法律法规,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开展三送一解和企业接待日12次,办理企业信用修复4起;引导、督促、倒逼企业主动落实治污主体责任。
二、健全“四项机制”
一是坚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配合修订《渭城区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实施办法》及《实施细则》,对各街道、各部门实施差异化、精准化、导向化考核,加大环保指标考核权重,建立目标任务动态监测机制,对环保类滞后指标进行督办提醒,实行环保工作考核进退位加减分,进一步压紧压实了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二是制定分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确认行政处罚242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检查17项,行政奖励1项,其他行政事项1项。三是制定印发了《渭城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施细则》,核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8条,均不符合索赔条件;四是联合区人民法院等9个部门联合印发《渭城区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5-2027年)》,强化司法联动。
三、落实“五个制度”
一是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及环境信息披露制度。2024年参评企业16家,评定生态环境信用A级企业6家、B级10家;指导并督促全区7家企业完成2024年度环保信息披露工作。
二是落实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红黄绿”管理制度。按照“红黄绿”管理要求,严格落实执法资格动态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定期开展执法证件清理。基层执法人员均持证上岗。
三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按照《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办法(试行)》,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率达100%。2025年分局共立案8起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起,非税收入33.267万元。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条,邮寄形式回复1件信息公开申请;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及时开通督察专栏,发布督察公告、区领导环保督察动态、全区督察整改进展等信息,累计发布信息13条;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双随机14次,制作执法笔录424份均在陕西省随机抽查管理系统公示。
四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发布环保宣传短信12次,共计20余万条;开展进学校、进社区等六进活动11次、环保设施公众开放4次。全年办结“随手拍”平台举报事件224件,办结率100%,切实回应群众关切,解决了一批群众身边愁难急盼生态环境问题。
五是落实常态化扫黑除恶制度,规范“三书一函”办理,接收并办结检察建议建议书1件,整改完成率100%。
四、存在问题
我局行政执法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考核行政执法工作的各项保障措施和长效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作推进仍待深入;二是对行政执法的总结不够及时,培训不够扎实,信息报送不够,宣传力度不够;三是执法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基层执法力量不足,部分执法人员能力和素质无法适应新情况,解决出现的新问题。
五、下一步打算
一是进一步完善考核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加大对推进行政执法考核工作重要性的再认识,健全法治制度体系;二是加强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加大宣传力度,培育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三是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能力培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业务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切实提高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能力。
咸阳市生态环境局渭城分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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