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专项大奖”第一期抽奖活动在渭城举办

时间: 2026-06-08 08:35:08
来源: 区融媒体中心
作者: 咸阳日报
责任编辑: 区数据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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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咸阳市“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专项大奖”第一期抽奖活动在渭城区成功举办。活动邀请市民朋友随机抽取第一期中奖发票,现场共揭晓31个中奖名额,奖金总额55000元。

活动中,市税务局工作人员将第一期符合条件的发票数据移交至市司法局(公证处),工作人员现场配置抽奖系统并完成抽奖准备,公证员宣读第一期公证词,确认抽奖结果真实有效。现场共抽取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30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1000元。

    参与本期抽奖的个人消费者(不含购车发票)是5月12日至5月21日期间,在零售、餐饮、住宿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单张金额100元(含)以上的符合条件的咸阳市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市民游客参与有奖发票抽奖活动后,自动获得本专项抽奖资格。

记者了解到,中奖名单随后在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官网及微信公众号公示,中奖者须在5个工作日(自官网公告之日算起)内,凭本人身份证及中奖发票(或电子凭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商务局办理领奖手续(咨询电话:029-33824529)。逾期未领视为自动放弃,奖金滚入下一期继续使用。中奖奖金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由中奖者依法承担,由发奖单位代扣代缴。

“参与有奖发票试点活动专项大奖”共分三项:第一项购车专项大奖,购车发票金额5万元以上可参与,每月一期,一等奖2万元;第二项零售业专项大奖,单张发票满1000元的零售消费可参与,最高1万元;第三项参与试点专项大奖,八大行业单张发票满100元(含)以上即可参与,每十天一期,最高5000元。市民游客只要成功参与有奖发票活动,即可自动进入万元大奖抽奖池,无需额外操作。

据悉,本次活动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司法局(公证处)共同承办,渭城区人民政府协办,旨在营造公平、有序、诚信的消费环境,真正实现让老百姓得实惠、促消费增长的活动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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