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公示
时间:
2026-05-15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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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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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陕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咸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和传承人认定保护管理办法》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相关规定,经自主申报、逐级推荐、专家评审、集体研究等程序,拟确定刘西中、郭学亮等11人为渭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七批代表性传承人(详见附件)。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天,自2026年5月15日起至2026年6月3日止。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对象存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现场来访等形式如实反映情况。反映问题必须真实客观,并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以便核查回访。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