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机制的通知
部门解读:
近日,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机制的通知》咸渭政办发〔2023〕24号)。现对政策出台背景、基本特点、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出台背景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渭城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经多次研究审议,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有关机制的通知》。
二、基本特点
一是调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成员由34个部门和4个街办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区营商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区政府分管领导兼任,副主任由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兼任。
二是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年召开1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全区会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工作任务,研究全区营商环境优化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召开1次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推进会;根据工作需要,区级分管领导可以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召开工作协商会议,会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年度季度评价评估问题整改情况、投诉举报情况等。
三是部门协同联动推进机制。加强部门联动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要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确定主办、协办关系,明确有关工作由牵头部门启动、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具体运行方式,推动解决部门配合不顺畅、行动不协调、工作合力不强等问题。
四是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在营商环境建设中建言献策、监督评价的作用,从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企业代表、社区单位代表、新闻媒体中聘请营商环境特约监督员。
五是营商环境工作通报制度。对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月通报,通报内容包括好的做法、典型经验,也包括工作落实不到位、敷衍塞责、推进不力等情况。
六是月报制度及约稿制度。继续实行月报制度和约稿制度,每月固定时间将工作进展情况及约稿(包括做法和成效)报区营商办,对未及时报送月报进展情况的单位进行通报。区营商办适时发布“红黑榜”,对工作突出、效果明显的单位发红榜表扬,对任务进展缓慢、被省市通报的单位发黑榜通报,“红黑榜”发布情况计入各单位年度营商环境考评。
七是投诉举报制度。凡是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各单位在接到企业、群众投诉的问题做到有诉必查。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责任感,强化改革创新意识,明确任务、精准发力,助推市场主体解难题、增活力,为加速经济发展奠定环境基础,推动营商环境建设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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