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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及审核工作程序
发布:信息办 来源:网络 时间:2008-5-8 16:42:00 阅读次数:  

1、 企业生产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等要求;

  2、 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3、 产品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 产品必须具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或技术文件;

  5、 企业必须具备保证该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验与测试手段;

  6、 企业必须有一支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验人员队伍,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7、 产品生产过程必须建立有效运行的质量保证体系。

申办材料:

  1、 申请书;

  2、 经工商管理加盖核准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执照生产范围内必须包含所申请的产品);

  3、 法律法规要求的有关证明,如环保、卫生等证明(复印件);

  4、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 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

  6、 申证产品鉴定书或例行(型式)试验报告;

  7、 产品执行标准。

正文:

  三、 工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