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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质检总局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要求。我省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由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处负责全省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组织。
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首先向所在辖区的市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领取申请表和其他材料。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接到企业的申请书后,经过审查,符合基本条件的,给企业发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受理通知书,在15个工作日内,制定审核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经省局审批后安排核查组对企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核查合格,核查组写出核查报告,抽取产品样品进行市场准入发证检验。产品检验合格,由市局写出核查报告和意见报省质监局。省质监局审查合格,符合发证条件的,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审批,国家食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准许企业在其食品包装上加印(贴)QS标志,纳入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几点说明:1、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在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科(或质量科)领取。2、申请书及其他材料的填写可在各县局(区)局的指导下进行。3、申请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各县、区局的指导、帮助、扶持下积极准备,准备充分后申请各县区局初步核查,县区局核查合格后由各县区局提出初步意见,连同企业申请材料一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申请。4、市质监局、区县局接受企业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