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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公安厅受理群众信访的程序
发布:信息办 来源:网络 时间:2008-5-7 16:13:00 阅读次数:  
办理机构:陕西省公安厅
办理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北二环立交桥西北角省公安厅机关大楼内
办理时间:周一到周五9:00-17:00
联系电话:029—86165113 029—86165114
办理时限: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是否受理
申办材料:

上访材料和本人身份证

办理程序:

1、信访人按照《信访条例》规定直接向省公安厅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省公安厅予以登记;对符合条例规定并属于本机关法定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予以受理;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2、信访机构对受理的信访时间进行处理。3、15个工作日内反馈给信访人信访事件处理情况。

办理依据:

《信访条例》

正文:

处理的信访事项包括:
一是处理解决属于省厅管辖范围的信访事项;
二是处理解决信访人对市级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意见不服并提出复查、复核请求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