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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体检改为自愿
发布:信息办 来源: 时间:2005-12-24 10:25:00 阅读次数:
原条例: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到指定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婚前健康检查,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婚前健康检查证明。
新条例:对此未做要求,这意味着婚前体检由强制变为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