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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发布:信息办 来源: 时间:2005-12-23 11:05:00 阅读次数:  
      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发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部署,实行中央、地方分级负责,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三大方略合力破解“三农”难题。

  一是要千方百计让农民增产增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积极促进农民增收,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壮大县域经济,充分挖掘农村内部增收潜力,逐步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要促进农民增产增收,必须进一步稳定、完善和强化对农业的扶持政策,稳定发展粮食生产,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生产方面,应继续推进农业结构调整,重点组织实施优质粮食产业等重点工程,充分挖掘农业内部的增收潜力。同时要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要坚定不移地推进以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和县乡财政体制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这场改革既涉及农村生产关系的调整,也涉及农村上层建筑的变革,是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解决当前农村面临许多问题的关键。新农村建设是一项系统性、综合性的政策。全面深化农村改革,要坚持稳定并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进一步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全面落实二轮土地承包政策,依法确权、确地到户,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在此基础上,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流转的机制。今后的改革重点还包括,继续稳定、完善和强化各项支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

  三是让更多农民享有更多公共服务。促进公平,应先从公共福利与公共服务做起。不能共享发展成果,在公共福利与公共服务的分配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且已造成了严重影响,直接危害社会和谐发展。传统的福利分配方式,按地域、身份、背景等的不同,享有不同待遇,尤其在城乡之间存在着巨大的鸿沟。让公共财政的阳光普照农村,成为今后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方面。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指出,中国将努力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加大对农业和农村发展的支持力度,不断提高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水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形成城乡之间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共同繁荣、良性互动的新局面。今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要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道路、饮水、电网、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增加农村教育、文化、卫生等方面的投入。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艰巨而长期的任务,不会一蹴而就。但通过我们的努力,在不久的将来,“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必将出现在我们眼前。